作者:凌海市 点击次数:18 发布时间:2024-10-22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凌海市农业农村局 | 文件 |
凌 海 市 财 政 局 |
凌农政字〔2024〕235号
凌海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工作实施细则
各乡镇(街道、场):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4〕9号)精神,加快农业机械迭代更新,提升农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24〕176号)《锦州市农业农村局 锦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锦州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锦农发〔2024〕296号)《凌海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凌农政字〔2024〕234号)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凌海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凌海市农业农村局 凌海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21日
凌海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推进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补贴种类和报废条件
(一)补贴种类。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
(二)报废条件。一是达到报废年限。小型拖拉机10年、大中型拖拉机15年、履带式拖拉机和自走式联合收割机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10年、手扶式水稻插秧机8年、乘坐式水稻插秧机10年、播种机5年、机动喷雾(粉)机10年、机动脱粒机8年、饲料粉碎机(≤18kW)10年、饲料粉碎机(≥18kW)12年、铡草机10年;二是未达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故障发生率高,安全隐患大的农业机械;三是农业机械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无法修复或无配件来源的农业机械;四是国家明令淘汰的农业机械、具体报废农业机械技术条件,按照相关农业机械禁用与报废标准执行。
申请补贴的报废农机的发动机等主要部件应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指合法拥有机具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统称“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书样式见附件4)。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提供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并与拟报废农机信息对照一致;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严重残缺、改装、拼装或来历不明机具不予受理。
四、补贴标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在今年下达的中央及省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可使用额度中中,已专门明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可使用额度。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统一执行省确定的标准(见附件1),补贴额按报废农机类别和机型确定,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播种机和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补贴额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确定,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同类新设备为前提。其他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同类型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的30%测算,并适当考虑运输拆解成本和残值等因素确定。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照辽宁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五、回收企业
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应以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为主(见附件5),也可选择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回收企业应当符合《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2900-2022)等有关要求;回收企业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可享受报废补贴农机产品的机型、类别及补贴标准等相关内容,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回收企业应向当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确定,并通过县级媒体和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已经由各地审定并录入“辽宁省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21-2023)”的回收企业自动导入新系统,无需重新审核备案,对于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可根据实际对回收企业资格进行单独审查,确定回收企业。
六、操作程序
(一)报废旧机。机主携带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如农机来历承诺书、机具身份信息或农机监理机构出具已备案管理的档案资料等),将拟报废的农机自愿交售给备案的回收企业。回收企业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机信息,及时向市农业农村部门报请审核,对符合报废条件的,由市农业农村部门现场采集报废农业机械与机主的人机合影照片,回收企业向机主出具经签字盖章的《辽宁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见附件2,以下简称《确认表》)。
回收企业应及时向市农业农村部门提供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市农业农村部门应对回收企业拆解或销毁农机进行监督。回收企业要对回收的农机进行拆解或销毁,并建立档案,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变速箱等主要零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填写《XX县(市、区)报废农业机械销毁记录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记录表》),由回收企业盖章、市农业农村部门指派的监销人签字确认,采集报废农机拆解前后对比照片或视频资料。拆解台账档案包括报废农业机械铭牌或其他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以及《确认表》、《记录表》,保存期不少于3年。
(二)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主持《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当地负责农机牌证管理的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相关机构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并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
(三)兑现补贴。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按照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申请办理补贴手续,资金兑付按照《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实行省集中发放的通知》(辽财农〔2024〕90号)执行,市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超过购置补贴机具总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年度报废补贴农机数量。
七、工作要求
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回收企业的监督管理,支持推行报废补贴全流程信息化监管,通过定期调取视频监控等方式实行全链条监管,坚决防止机具假报废,流入二手机市场。要进一步强化现场拆解、资金采集、档案留存等环节规模化管理。对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具,要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严格加强监管。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行为,严惩违规主体。发现回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应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暂停参与补贴实施并限期整改、禁止参与补贴实施等措施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参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有关规定和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其纳入“黑名单”。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核查、处理群众举报投诉。
市农业农村局咨询及投诉电话:0416-8122471
凌海市回收企业(凌海市华跃农机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18841663088
附件:1.辽宁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一览表
2.辽宁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
3.凌海市报废农业机械销毁记录表
4.农业机械来源和归属承诺书(样式))
5.凌海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流程
附件1
辽宁省中央财政资金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序号 | 机型 | 类别 | 报废补贴额(元) |
1 | 拖拉机 | 20马力以下 | 1000 |
20(含)-50马力(含) | 3850 | ||
50-80马力(含) | 7860 | ||
80-100马力(含) | 10840 | ||
100-160马力(含) | 13140 | ||
160-200马力(含) | 18000 | ||
200马力以上 | 20000 | ||
2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喂入量0.5-1kg/s(含) | 3000 |
喂入量1-3kg/s(含) | 5500 | ||
喂入量3-4kg/s(含) | 7300 | ||
喂入量4kg/s以上 | 11000 | ||
3 |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3行,35马力(含)以上 | 7200 |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以上 | 17500 | ||
4 | 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 2行 | 7200 |
3行 | 12500 | ||
4行及以上 | 20000 | ||
5 | 手扶式水稻插秧机 | 2行手扶步进式 | 500 |
4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简易型) | 1000 | ||
4行手扶步进式 | 1300 | ||
6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 | 1700 | ||
6 | 乘坐式水稻插秧机 | 6行及以上独轮乘坐式 | 1200 |
4行四轮乘坐式 | 5000 | ||
6-7行四轮乘坐式 | 8700 | ||
8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 | 11500 | ||
7 | 机动喷雾机 | 喷杆长度<12m;形式:悬挂及牵引式 | 300 |
12m≤喷杆长度<18m;形式:悬挂及牵引式 | 600 | ||
喷杆长度≥18m;形式:悬挂及牵引式 | 1800 | ||
功率<18马力;形式:自走式,四轮驱动、四轮转向 | 1200 | ||
18马力≤功率<50马力;形式:自走式,四轮驱动、四轮转向;离地间隙≥0.8m;药箱容积≥500L;喷杆长度≥10m | 6600 | ||
50马力≤功率<100马力;形式:自走式,四轮驱动、四轮转向;离地间隙≥0.8m;药箱容积≥1000L;喷杆长度≥16m | 7300 | ||
功率≥100马力;形式:自走式,四轮驱动、四轮转向;离地间隙≥0.8m;药箱容积≥1500L;喷杆长度≥18m | 12000 | ||
8 | 机动脱粒机 | 生产率10—30t/h玉米脱粒机 | 800 |
生产率30t/h及以上玉米脱粒机 | 1100 | ||
生产率5—10t/h玉米脱粒机 | 300 | ||
9 | 饲料(草)粉碎机 | 400mm≤转子直径<550mm | 200 |
转子直径≥550mm | 300 | ||
10 | 铡草机 | 6t/h≤生产率<9t/h | 400 |
9t/h≤生产率<15t/h | 800 | ||
15t/h≤生产率<20t/h | 900 | ||
生产率≥20t/h | 2500 | ||
11 | 播种机 | 6行以下 | 600 |
6-11行 | 1200 | ||
12-18行 | 1600 | ||
18行以上 | 2000 | ||
12 | 农用北斗辅助 驾驶系统 | - | 800 |
附件2
辽宁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
回收确认表编号:
机主姓名/ 单位名称 | 机主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 ||
机主地址 | |||
机主联系电话 | 机具型号 | ||
机具类别 | 出厂编号 | ||
发动机号 | 底盘(车架)号 | ||
牌照号码 | 出厂日期 | ||
初次注册登记日期 | 回收日期 | ||
农机回收企业(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已办理注销登记。
农机监理单位(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此栏仅适用于已上牌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
说明:1.本表一式三联。一联农机回收企业存查;二联机主存查;三联签注农机监理机构印章后,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补贴手续。
附件3
凌海市报废农业机械销毁记录表
一、农业机械类别:
二、农业机械型号:
三、机具号牌号码:
四、机 主 姓 名:
五、解体日期: 年 月 日
发动机号码 拓印膜粘贴处 | 出厂编号(机身或底盘)号码 拓印膜粘贴处 |
机具整机拆解前照片粘贴处 | 机具整机拆解后照片粘贴处 |
销毁单位(加盖章): 监销人员(签名并按指印):
备注:此表一式3份,1份机主留存,1份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存档,1份县(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存档。
附件4
农业机械来源和归属承诺书(样式)
本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于 年 月在 处,购买的 台 ,今自愿申请报废。
农业机械身份信息:
机具型号
铭牌 有□ 无□
出厂编号 有□ 无□
车 架 号 有□ 无□
我承诺,本人已充分了解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该农业机械是本人合法所得,无权属等纠纷,无未偿还的购置款,且目前未作抵押、转让、租赁、抵债等。以上承诺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机主): (签名)
经办人: (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如为他人经办的,需机主提供委托书,机主和经办人均需签名。
附件5
凌海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