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凌海市 点击次数:119 发布时间:2022-02-1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关于对辽宁省设施大棚钢结构骨架购置补贴自主投档产品形式审核结果的公示 |
有关生产企业:
按照《2021-2023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新产品设施大棚钢结构骨架投档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专家,对2021年12月8日至12月31日期间自主投档的企业产品信息进行了形式审核,审核通过产品86个,不通过产品3个(详见附表)。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生产企业如对公示信息存在异议,请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说明原因,提供佐证材料。
联系人:李修德 联系电话:024-23448550
邮箱:lnsnjj@sina.com
附件:《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新产品设施大棚钢结构骨架自主投档形式审核信息表》(公示稿).xls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2月10日